4月23-25日,在省教育工会召开的全省高校、附院工会2012年度财务经审暨职工互助保障工作会议上,我校工会被授予2012年度省教育工会工会财务工作一等奖,二〇一二年度全省高校、附院工会职工互助互济保障工作“先进代办点”等荣誉称号。同时,查名祥同志获2012年度财务经审工作先进个人,李勇同志获2012年度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先进个人。
近年来,校工会在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,在省教育工会的精心指导下,充分发挥工会工作职能,切实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,认真执行学校和上级工会各项财务制度,高度重视职工互助互济工作。省教育工会经审会认为,我校工会严格执行财经纪律,经费使用符合工会财务制度,坚持“一支笔”审批;坚持同级经审会审计,会计帐目清晰,帐证相符。在互助互济工作中,我校已经是连续5年被省教育工会代办处授予“先进代办点”称号。